檢測/校準過程中的異常情況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檢測設備出現異常。例如,設備出現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此時需關閉有故障的儀器設備電源,儀器校準檢測,更換檢測設備。
(2)環境條件出現異常。例如,影響檢測/校準質量的環境條件,包括溫濕度、磁場發生異變或突然斷電、斷水不能繼續檢測/校準等,黃山校準檢測,需等待環境條件符合要求,校準檢測單位,并穩定相當一段時間后才能繼續檢測/校準。
(3)顧客物品出現異常。顧客物品故障或損壞時,應分析原因,如屬正常損壞,需通知顧客,更換、補充樣品;如屬人為因素,校準檢測儀器,應分析責任事故的原因。
(4)檢測人員出現異常。檢測人員因故離開檢測現場,需要由其他人員繼續該產品/測量儀器的檢測/校準。
檢定中使用的計量參考標準必須按國家規定的檢定周期將其定期送至上一級國家法定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計量檢定,并溯源到國家計量基準。所有計量檢測設備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自校或檢定。未經計量檢定合格或已超過有效期的儀器設備不得正式投入檢測活動。當發現計量檢測設備經自校、檢定不合格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報告技術負責人經批準后,并做好停用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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